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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12 11:31:00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9篇

【必备】工作方案汇编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各医疗单位、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县境内已建成和新开工建设的辐射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彻底清查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是否已经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场所是否建设必要的安全连锁;是否建立运行使用管理台账;是否开展辐射监测;是否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放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培训;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上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2、对县境内广播电视发射系统是否依法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进行专项检查。

3、对已建的辐射建设项目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审批情况和竣工验收情况,特别是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辐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对新建辐射重点项目,重点检查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三、检查方法

1、严格按照《省放射环境监督检查程序》的要求对县境内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对不按期限要求整改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满足国家要求的单位要坚决停止射线装置的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罚。

2、对县境内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检查,对未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的单位,要限期补办。

3、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新审批的有关辐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制止。

四、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行动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

2、实施阶段,对县境内在用的射线装置项目、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对新审批的辐射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3、总结阶段,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对本次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健全制度,完善资料。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辐射制度,挂牌上墙,并建立辐射台帐,详细记载有关设备使用情况,做到资料翔实、数据真实。

3、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加强整改,及时检查检修相关设备,做到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设备”三个到位,确保人身生命安全。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xx]235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XX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乌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有关要求,决定全面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全力推进我旗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按照旗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底完成城区2条示范街创建和若干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创建标准

根据《XX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实际,计划在城区察哈尔大街及镶红大街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旗至少创建90家示范店,力争通过创建活动,达到示范街、示范店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

(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

(3)街区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4)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要达到50%以上;(根据申报级别达到同级示范店比例要求)

(6)自治区级的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的要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自治区级要达到80%以上;市级要达到70%以上;

(8)街区内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

(2)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以上;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4)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

(5)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示范管理

在餐饮服务示范创建街区设置“察右中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牌。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授予“察右中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颁发牌匾,并在主流媒体公布。示范期间,不定期对示范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通报取消示范资格;期间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即时取消示范资格。

六、实施步骤

< ……此处隐藏17092个字……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瞭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瞭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瞭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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